离婚了,但婚前购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呢?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是万一不小心,没有感情的夫妻俩准备要离婚了,那么房产该如何分割?其实,关于房产分割的方法,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夫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不妨参考以下的原则,一起来看看最常见的几种情况。
一、离婚后名下房产怎么确权和分割呢?
离婚后名下房产怎么确权和分割呢?小编现在就根据房子的产权登记、购买房产时间、还贷情况、资金来源的不同,再结合房产产权类型的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来逐一剖析。
1、婚前一方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子
若是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的,婚前已经全部还清了贷款,婚后取得不动产权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另一方也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2、婚前一方按揭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的
比如,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至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但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当然,也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支付了全部房款,原来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但在婚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加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作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
4、婚前双方共同全款购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在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的,但是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买房产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5、婚前双方共同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比如,在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该情形按照出资的比例双方可以协议约定按份共有,如无约定且无证据各自的出资的比例,认定为共同共有。
6、婚前双方共同按揭购房和还贷但只登记一方名下的
除了上述的5种情形外,还在这样的例子:在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其余的,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按揭购房、共同还贷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这种情况就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也就是说在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于离婚后名下房产分割的一些小知识
1、如果一方婚前买房,且不动产权证只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无疑是真爱了,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就别离婚了。
2、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再加上对方的名字,也就是相当于把房子赠送了一半给对方。当然,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比较普遍。
3、婚前双方一起买房,署名和是否同居非常重要,如果不动产权证写的是对方名字,且不是在同居期间,那么只能视为赠送。关于这一点大家可千万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