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房贷,每个月都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失业以及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