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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有些购房者,在商品房尚在不能过户与上市交易的期限内,进行违规操作,从而导致各种纠纷不断,之所以会出现现如今这种情况,是对于目前商品房的各项政策不明白导致的。那么,现在的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一、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甲方(出让方):XX身份证号:XX

  乙方(买受方):XX身份证号:XX

  协调说话人:XX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海珠区二手商品房,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XX楼XX单元XX层XX室(东户)二手商品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XX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海珠区二手商品房,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XX,住址:XX,工作单位:XX,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XX,住址:XX,工作单位:XX,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说话协调人:(签字)

  二、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1、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由于二手商品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购房人在购买二手商品房后,并不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使用权,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住房加以处分。

  2、海珠区根据二手商品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二手商品房不满五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二手商品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

  3、海珠区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未满五年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以及海珠区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的全部内容。商品房购房合同,大家一定要保存好,不要以为房子买到手了,合同之类的文件就可以随意丢弃,因为后续的交易中,可能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