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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公房如何交易?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那么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安顺公房如何交易,安顺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会有一定的了解。

  安顺公房如何交易?

  1、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权属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审核的《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安顺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

  1、根据《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3、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安顺公房如何交易,安顺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公有房屋。希望大家都能多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