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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拆迁房屋评估?拆迁房屋纠纷

  房屋拆迁有着具体的拆迁流程的,很多的城市在发展的时候,为了城市规划更加合理,都会考虑将城区的旧房子拆迁。房屋拆迁如果不按照流程来,就容易产生纠纷。那么青岛拆迁房屋评估要注意什么?拆迁房屋纠纷有哪些?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相关介绍吧。

  一、青岛拆迁房屋评估?

  都知道不管是拆迁房屋还是房屋产权发生调换时都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的,应当由具有相应的青岛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进行。涉案被拆迁房屋依法需要另行估价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拆迁房屋的评估需要注意下面几点:

  1、同一拆迁项目的被拆迁房屋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估价应当委托同一估价机构进行。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拆迁当事人投票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由市、县(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2、拆迁当事人应当与确定的拆迁估价机构签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合同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迁估价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委托的估价业务。

  3、找一家政府指定的评估公司,对你的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评估,拿到评估证明,作为拆迁补偿的参考。

  二、青岛房屋拆迁纠纷?

  当房屋使用期限已到就会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拆迁并不能做到人人满意,青岛房地产商,业主之间的小心思若不能达成一致,就会引发拆迁房屋的纠纷,如若发生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呢?看看下面就知道了。

  1、裁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人民法院不予经当事人申请,由青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青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青岛拆迁房屋评估要注意什么?拆迁房屋纠纷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遇到房屋拆迁有一定帮助。朋友们如果遇到了房屋拆迁的话,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了解,要注意一下拆迁要注意的一些事情和需要办理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