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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原户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是一件流程很繁琐的事情,涉及到看房、签合同、过户等一些流程。买房卖房需要签订合同,这点大家都很清楚。但是不少人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是十分清楚,二手房买卖的合同需要如何签订?怎样签订才能不吃亏?房屋完成交易后,如果原户主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下面来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首先,查验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然后,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在签订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屋最终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担负。

  再次,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第四,过户时间要明确。

  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一次性付款必须明确过户的具体时间。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具体的时限。

  第五,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签订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的毫无异议。

  最后,物业交割要清楚。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附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二、原户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合同中是否约定,出卖人是否协助办理过户,都不影响出卖人有义务去配合买受人完成过户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出卖人他有协助、保密等等一些附加义务。所以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作为出卖人都有义务去完成过户。

  以上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原户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的解答,过户的问题不管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法律都规定原房主需要配合进行过户。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也不是就坐在那里把该写名字的地方都填满就行,如果不把一些问题在合同中约定好,最终吃亏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