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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赁管理方法?上海房屋出租税率?

  上海的人流量非常的多,有很多人在上海工作生活一般都会通过租房来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不过对于房屋的出租税率,大家也必须要清楚,因为没有交税的话,就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所以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大家一定要清楚,今天来说说上海房屋租赁管理方法?上海房屋出租税率?

  上海房屋租赁管理方法

  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居住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使用,并由承租人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原则)

  居住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市鼓励和支持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长期、稳定的房屋租赁关系。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住房屋租赁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

  公安部门负责居住房屋租赁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居住登记。

  工商行政、卫生、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督、文广影视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居住房屋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本市税务、民政、人口计生、建设、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属地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的范围。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负责协调和处理辖区内居住房屋租赁事务和纠纷,承担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督促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租赁当事人)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是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租人不得向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居住房屋。

  上海房屋出租税率

  房屋租赁税费计算方法有两种。

  1、分开计算:将房屋租赁税所涉及的费用分开计算,比如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

  2、合并计算: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根据上海市规定,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有关上海房屋租赁管理方法,上海房屋出租税率的相关知识就说到这里了,因为不同的地方,对于租赁的管理方法也是不同的,所以大家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必须要对相关的信息做到心里有数,如果在上海租房子,就会要对上海房屋的租赁管理方法有一定的了解,上文也给大家介绍了上海房屋出租税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