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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示范区整体拆迁招标结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

  拆迁工作对于很多居民来说还是很关心的话题,因为关系到日常生活,而且也考虑到拆迁安置工作是否能够符合相关规定,让老百姓们有一定良好的安身之地。每个城市的拆迁招标等相关的情况不同,来了解一下许昌示范区整体拆迁招标结果有哪些,以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是老百姓们都很重要的方面。

  许昌示范区整体拆迁招标结果

  许昌示范区整体拆迁已经中标。

  许昌市政府9月24日消息,为适应新形势下土地储备转型发展的要求,持续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增强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保障能力,提升中心城区土地综合开发水平,许昌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转型发展提升土地综合开发水平的意见。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构建“1+5+2”(“1”即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5”即各区政府〔管委会〕,“2”即许昌市投资总公司、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开发模式,推动土地储备工作转型升级。

  到2020年年底,市中心城区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预期土地出让收入达到58亿元;到2021年年底,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4600亩,预期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37亿元;到2022年年底,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5800亩,预期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0亿元,拉动投资不少于1000亿元。

  经过2-3年的努力,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快速集聚做地项目,努力实现要素保障更强、城市功能更全、转型升级更快、产业布局更优、综合实力更过硬、治理体系更完善、生态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美好,彰显“宜居宜业”城市形象。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4、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5、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6、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7、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8、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许昌示范区整体拆迁招标结果是已经中标的项目,而且该地政府也有了具体的拆迁相关规定,该地居民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及相关的安置规定,大家可以放心。关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各地的标准是不同的,不能低于国家的补偿标准,所以想要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