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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具有适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价格相对比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那赣州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呢,就由我们来介绍一下吧。

  赣州经适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的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章贡区(即赣江、南外、解放、东外街道办事处,水南镇)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资格。

  2、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以下的标准。例如2007年,城区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7871元。

  3、如果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的,2007年为人均15平方米以下。

  4、还有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成员,必须都在城区生活和工作,相互之间有法定的抚养、赡养和扶养关系。

  5、符合上述条件的,而且又是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市以上劳动模范的,可优先申购。

  6、但是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已参加过集资建房的;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含安居工程住房);已参加过房改购房的(含在外地已参加过的);单位有奖励赠送住房的。

  赣州经适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应当向现居住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赣州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

  2、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申请家庭中成员的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者是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家庭的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提供房屋权证、租住公房或租住私房的租赁合同,无房户应当注明;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同住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社区居委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如果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形式的,社区居委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材料。

  4、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形式的,由社区居委会及时进行审查并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当在申请人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签署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所属街道办事处。

  由于申请经适房有较多的限制条件,因此在赣州要想申请经适房的申请人,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申请的条件和流程,这样才会使申请过程容易点。希望我们的总结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