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常州房产登记条例,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之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具体内容,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说说。那么,常州房产登记条例有什么?常州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

  常州房产登记条例

  1、在常州,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权属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无论是在常州还是其他地方,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在常州进行房屋登记的时候,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3、申请房屋登记,常州的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4、常州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常州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常州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4、在常州,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常州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5、房屋登记簿是常州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6、常州的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常州房产登记条例有什么?常州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大家一定要牢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