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外地人在重庆买房怎么把户口迁入重庆

  一、按照渝办发【2011】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申请时,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迁移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随迁人关系)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人均30平方米以上);

  3、购房者本人在主城区工作已满五年以上的,出具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文件材料。

  4、购房者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的(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需《出生医学证明》、《独子证》、计划生育部门等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16岁以上的需出具在校证明)。

  二、民警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其无大专以上学历且想将子女随迁,便已告以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