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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代理缴纳,如何代缴公积金?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较繁琐,很多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交给了其他的代理公司进行代理,那么代理公司代办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操作,提供什么样的材料呢?

  一、住房公积金的代办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与市人才来签订《人事代理的合同书》;

  (二)首次进行开户的人员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已经在原来单位开办了的人员还应该提供原来单位封存的其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帐户的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的代办办理的程序:

  (一)个人自行来确定缴费的基数;

  (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来缴费,按照自己每月工资收入的20%的比例来缴纳,没月缴存高限额是单位和个人都是1100元。

  (三)本市人才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并为其开设缴费帐户;

  (四)市人才要将代理收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的代缴到市住房公积金额管理指定的开户银行以及帐户;

  (五)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按照规定记入个人的帐户,并按照规定的利率来计算利息,提供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卡,以方便核查到缴费期限、金额并保存。

  三、住房公积金代办办理说明:

  (一)凡属本市户口、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在本市购房时,可向市房改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利率,并可提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本人已先期支付所购住房总价款的30%;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上限为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但高金额不得高于20万元;

  3、按规定提供抵押或担保。

  (三)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6、受聘期间去世,可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馈赠人支取;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保障范围,并且合法租房住房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缓刑除外);

  9、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突发危重疾病或家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四)住房公积金可依法继承。

  (五)人事代理人员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全额支取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四、住房公积金代办缴费时间规定:

  可按半年、一年缴费。按照市公积金管理的要求,有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连续缴费,不得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代办办事时效:按市房改部门要求,按月转帐。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比较繁琐,交给代理公司还是比较方便的。按时交纳住房公积金,就是为自己以后购房买了一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