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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调控升级,土地开工后须一次性对外销售

  近日,福州出台新政,规定商品住宅用地的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福州住宅用地供应去年增一倍

  4月2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发布2017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开出让5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总面积达288亩,可建住宅建筑面积逾41万平米,规划用途全部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由此可见,2017年福州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要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

  此外,福州商品住宅用地的拍卖竞价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

  土地开工一年后须一次性对外销售

  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再出台创新性举措。

  根据规定,商品住宅用地的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若违反上述约定,每延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业内人士称此举或为消灭地王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开发商的拿地价格高,对于楼盘售价的期望自然高,更不愿意降价销售,所以会出现捂盘,封盘等现象,让消费者无法购买。时间一长,就会导致市场上供应量减少,供少于求,价格不断上涨,调控的目的反而达不到。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政策一出台,大部分的开发商拍地会更加谨慎,为了保证利润,不会一味高价买地。而土地抑价,并在短时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供应市场,市场上的房源更多,供需结构发生了变化,开发商对于房价的预期也会自然降低,房价也自然会得以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