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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遇到长期租赁,购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有时候业主把自己的房子的租赁给了别人,甚至是签订了长期的租赁合同,但是中途因为一些突发的情况导致房子被法院所收回了,需要对房子进行拍卖,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是否能够终止,也许大家都觉得非常的困惑,那么看看下面为你介绍的法拍房遇到长期租赁?购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法拍房遇到长期租赁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标的物虽然已经买卖而移转了所有权,但它所存在的租赁契约也一并移转给了新的所有权人。之所以会有这个法律原则的存在,主要因为在法律优先预设了租客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为了保障租客不会因为房子被房东随便处分而丧失使用房子的权利。但这一原则并非适用于所有的买卖交易形态,还得依照买卖契约与租赁契约签订的时间,判定哪一个更需要保护而确定。

  购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1、房屋原业主的身份背景

  被抵押或者没收房屋的,大多是因为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导致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很多一部分是由于投资失败,资金链断链或者沾染高利贷跑路的,如果是普通做买卖失败,人品尚可还行,如果遇到流氓房主,可能会返回来闹事、找麻烦,就后患无穷了。

  2、实地看房,租赁及被占有的房子要当心

  法拍房想看房可没那么方便,不去实地考察看房,很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而法院对房子的瑕疵是不担责的。去看看,也能了解到这个买卖的房子是不是存在对外出租了或者是被占有的情况。

  在法律上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这个房子买卖是不影响租赁合约的,如果原房主租给了别人居住或者做生意,你是没有权利赶走租房的人的,只能等合约到期或者赔付对方违约金才可以。如果遇上那种租给品牌店铺和酒店式公寓之类长期租户,那交接、腾退处理起来都很复杂,成本也特别高。

  3、房产的属性要查清

  不管购买什么类型的房屋都要查清房产的属性,法拍房也例外。房产的属性主要包括土地的出让性质、使用年限、有没有办理过不动产证、税费缴纳有没有拖欠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法院拍卖财产时报出的拍卖价,通常只是“裸价”,参拍者如果举牌竞得,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销售款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费用,比如被拍卖房子的名下还有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需竞拍人一并承担的。

  有关法拍房遇到长期租赁?购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这样的情况一般不是很少见的,反而还是很多见,因为有很多业主房子比较多,所以就把房子租赁给了别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就应该要及时去进行沟通。购买法拍房的时候是一定要多了解房子的过户问题,正确的过户才能够代表买房子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