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市购房资格较新标准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北京买卖房政策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北京买卖房政策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且以上3个条件要全部满足。其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选择任何一项进行申报即可,不必两者皆申报。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资格——连续五年(含)以上本市交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第3条“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如:2014年提出的购房申请,应从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纳税记录累计不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