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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房地产税会怎么征收

  怎么征收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种,地方政府应该会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权”。此前,国家财政部时任部长肖捷也曾指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CIC灼识咨询执行董事赵晓马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因城施策”的原因在于,全国不同区域区情不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程度也不同,地方对于税收的承受能力也有差别,房地产税只能分地区逐步推进。

  各地征税标准、税率设定和操作细节等方面或有差异,但从整体征收框架考虑,汪蔚青建议,房地产税应设定较低居住面积免除额,且可对于两套或以内用于自住的房产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房地产税豁免政策。

  设置税收优惠减免条例在此前上海与重庆征收针对个人住宅的房产税时也有所体现。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换言之,以家庭为单位,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拥有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时,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或会裁撤,比如契税和个税等。

  “对持有环节征税后,或会抑制多套房持有者的持有成本,起到一定抑制楼市投机者的作用,但这仅是一个辅助功能。”杨红旭说。

  在赵晓马看来,站在财税政策角度,房地产税开征的主要目的是基于未来存量房时代的形势判断,“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收入,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

  对此,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曾在其报告中解释,当前,我国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为28.6%,房地产相关税收占比为17.1%,且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但随着我国城市化推进,新房成交占比正不断下降,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二手房成交占比超50%,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税收规模增速降低是趋势;叠加减税降费,地方财政压力将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