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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呢,离婚拆迁安置房怎么分

  近几年来,拆迁的房子比较多,那么,很多拆迁户所得到的赔偿款也是不相同的,在这之前建议大家先看一下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不管是拆迁赔给的房子还是什么房子,我们都应该把区别搞清楚,这样的话不仅住的踏实,也更方便于未来相关手续的办理。除此之外,大家要了解一下离婚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呢

  产权和质量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从产权上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商品房的产权是属于完全产权,也就是说买了商品房的话你就具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可以如果你房子买了之后又不想要的了,可以自由的进行转卖或者将房子赠与出去。而安置房就很不一样了,安置房没有全部使用的权利,只有部分使用的权利,如果你想要使安置房拥有全部使用权,而且进行售卖的话,还得交钱才可以。

  “安置房”和“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时间区别: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城市有限购或者限售的政策,这种情况一般和国家对房产调控有关系,这种情况的商品房在拿到房产证后要经2-5年的时间才能再次进行售卖。而安置房要想交易买卖的话,定性要求必须住满5年后再向国家交完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交易。

  离婚拆迁安置房怎么分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通过这篇文章所讲到的知识,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呢,两者之间的区别有很多,其中的产权和质量也有一定的区别的,尤其是在质量方面,他们各有各的好处,那么,当我们选择的时候,可以从这方面下手,而且也给大家讲了一下离婚拆迁安置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