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警惕哪些购房陷阱?原来都有这些!
现在房子不再是一种消费品,而是安家立业之本。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存在着许多对房产不是很了解又着急买房的购房者,于是,就会很容易掉进小编整理的五大陷阱里。
一、证书不全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
其中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对于开发商来说缺一不可。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这时购房者就要注意了。
二、号头费
号头费是在房地产行业里相当于一种潜规则。什么是号头费呢?其实就是指买房人在向置业顾问资讯房源时,对方会说房子卖完了,但是如果你愿意交号头费兴许还能有待售的房子。简言之,这是一笔买房之外的一笔开销,是一种不合规定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造势
造势是一种销售手段。生活中我们经常能见到这样的场景,两个销售人员,一个假装是消费者对产品十分看好,另一个装作十分不愿意卖,好像货源紧缺的样子。
房产销售同样如此,别信“咱们这里的房子快卖完了”、“你看好的房子已经卖空”之类的销售话。因为这很可能是房产销售在等你上当呢。
四、配套缩水
配套对于买房者来说确实很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业主的日常生活的方便程度。可是不少开发商会在广告中把一些还未确定的配套写入其中,有的配套明知不可能,也是大肆宣传。
因此购房者必须自己确认清楚哪些配套将落实,目前配套有哪些。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违约责任,小编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相关的条款明确约定进合同里,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五、交房延期
近年来,有不少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延期交房。部分房企为了逃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不惜偷工减料、盲目赶工期。而另一部分房企就干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以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为由,来推卸延期交房责任。
开发商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种情况直接约定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应事先应明确约定,开发商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购房者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