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认定?
很多人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会出现出租人或者租赁人的违约情况,这个时候就要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对于违约金这部分是如何约定的了,若果约定了就很好解决了,要是没有约定的话,我们就要学习一下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认定的方式了,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
1、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认定?
1、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
2、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
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
以上是小编对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认定的知识介绍,现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还是很多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多少是需要认定的,并不是说多少就是多少的,另外在认定的时候也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还是认真学习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