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如何界定?
想要购买二手房的话,购房者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如果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的话,房屋的购买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购房者不要忽略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那么哪些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如何界定?
哪些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
如果是正在出售中的二手房,在出售的时候卖家是需要先征求承租人意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出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售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
由于现在很多二手房都存在有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对于房屋也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售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或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原产权单位的房屋
如果职工购买的已购公房,拥有了房屋的部分产权及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权,对于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在对外出售时,出售人需要先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才能出售房屋或出租。
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如何界定?
由于在购买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的时候必须要取得优先购买权,人放弃购买的意见之后,该房屋才能出售给第三人,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在15日届满后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买卖双方才能合法的进行房产交易。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房屋在出售的时候,卖家就应该先征求房屋优先购买权人的同意,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如果可以的话,是能取得纸质的证明资料,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可以将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写到合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