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担心卖家违约?学会五招可防身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新房价格普遍都是比较高的,对于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单靠自己想要拿下一套新房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有不少朋友会将置业的目光投向二手房。然而正因为太迫切的想要买到二手房,二手房的购买风险就被不少人选择性忽视了,比如卖方违约。那么,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应该如何防止卖方违约呢?
一、对房屋产权的调查核实,有无其他产权人
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不过,大家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产权证上显示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签约只由夫妻一方签了,并将配偶的名字也代签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由于二手房房价上涨过快而不想卖了,夫妻二人就有可能会以一方不知情为由起诉,主张合同合同无效。所以,签约时好还是让权利人都到场签字才行。
二、看房不光看表面,也要看权利是否有瑕疵
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人都会重点关注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地段等要素,却忽视了其他重要信息,比如房屋是否仍在租,又或者房屋是不是出于限制交易的状态,是否有被抵押、查封的情况。
如果要购买已经出租的房屋,从法律上来说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所以应该要求承租人出具一份“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另外,别忘了核实该房产是否涉及诉讼,以免房子突然被查封的情况。
三、防范“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再与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又与第二人签订合同,将同一房屋出卖给两个买受人的情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小编建议购房者在合同中就相关事宜做好详细约定,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这种形式来约束买房的行为,增加卖方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一房二卖”的风险。
四、警惕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
如果买方已经将首付款准备好了,在通知卖方收款的时候,卖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接收款项,此时买方一定要小心因为一般出售房屋的话,卖方都是想要尽快的拿到房款的。
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卖方为了拖延你的付款时间,等过了合同约定的延迟付款的期限后,卖方就可能会起诉你迟延付款,主张合同无效,然后趁机将房子再转入给别人。
如果大家遇到了上述这些情况,买方可通过录音录像、发书面催告函、通知中介将该情况备案等方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主动付款的事实,方能破解卖方圈套。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他需要消费购房者大量的资金,尤其是在目前二手房市场还不成熟,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多加留意,才能够限度的避免风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