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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定金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或者是租房子的时候,一般都需要交一部分定金,通常也就是指定金合同了,这也代表了我们要购买或者是租这个房子。那这个定金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我们了解吗?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定金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定金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定义

  一、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定金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含义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当事人约定一方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二、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定金数额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担保法》第91条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同时,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的合同。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定金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定金合同的特点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其实我们购买房子时交一部分的定金,也证明了我们要购买这个房子,就像是定金合同一样,有关于它的定义我们应该有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