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致歉声明
为履行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京0491民初4122、679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在上述判决载明的2篇涉案文章内使用林秋野先生所拍摄图片共计2张未予署名,侵害了林先生对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现为前述事项给林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真诚歉意!
2023年9月18日
为履行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京0491民初4122、679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在上述判决载明的2篇涉案文章内使用林秋野先生所拍摄图片共计2张未予署名,侵害了林先生对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现为前述事项给林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真诚歉意!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