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流程?
每个城市国家都有公租房的指标的,是国家给一些贫困人群的住房补助,所以说很多人都可以申请公租房的。那么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这些内容对于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群来说有参考的价值,来看看这些具体的小常识和介绍吧。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执行标准为22561元/年,即1880元/月);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现执行标准为180488元)。
三、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且其父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四、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大家要符合这些条件以后才能去申请,按照规定吧这些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一些资料进行提交。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大家可以根据上述的这些具体步骤和流程进行申请,这样可以有机会申请到公租房,希望这些小常识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