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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商品房出租要办哪些手续?要交哪些税费

  商品房出租已经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因为这样即使缓解了一定的生活的压力,更是响应了国家的号召,这样进行租赁可以很好的缓解了租金不断上涨的压力还有城市人口居住的问题,那么如果要进行租赁还需要一定的手续,自住商品房出租要办哪些手续?要交哪些税费?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自住商品房出租要办哪些手续

  根据北京市对自住型商品房的有关规定,自住型商品房作为商品房属性的住宅,当然可以进入二次流通环节,进行二手房买卖和相关的租赁,租赁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3、小编在这里提醒您: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第二、自住商品房出租要交哪些税费

  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自住商品房出租要办哪些手续?要交哪些税费的相关的介绍,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应该综合的考虑到您所在区域怎么样,进行相应的装修,这样才能租出一个合理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