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需要什么材料
房价不断升高,所以很多人希望自己能够买上经济适用房,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出现给收入低的家庭带来了优惠,所以申请条件也是严格的。那么成都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成都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的相关介绍。
成都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成都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成都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1、原房屋产权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
4、原房屋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产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
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可以买卖但是不能随意的自由买卖。购房者和卖房者要遵守国家的规定,才可以顺利办理购房手续。以上就是有关成都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自由,申请条件是什么的介绍了,大家一定更加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