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
现在很多的城市在发展中,都会遇到房屋拆迁的问题,不少的朋友们在遇到房屋拆迁问题的时候,对于房屋拆迁的标准和政策不太了解,建议要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补偿。那么赣州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我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赣州公房拆迁标准
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赣州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赣州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赣州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赣州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赣州公房拆迁政策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赣州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现实生活中,因赣州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3、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赣州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4、《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
赣州的朋友们在进行公房买卖的时候,建议要了解一下细节的问题,要根据自己的房屋政策来进行,保证自己的房屋顺利进行。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赣州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赣州朋友们买卖公房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