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务必仔细看,房屋需符新房交房条件
大家都知道新房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先验收,新房验收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但是很多人在拿到房子之后,不知道如何验收,有些人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就草草签了字,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在签字前发现问题,才能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避免购房者自己的损失。那么,新房交房条件是什么呢?验收新房又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小编就来简单地给大家说一说新房交房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以上就是新房交房条件,希望能对大家验收房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