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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声明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遗失声明它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东西的时候,为了能够再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要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证明,那么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后登报声明需要哪些材料?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后登报声明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后登报声明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使用证灭失登记申请书》(原件)

  2、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上身份证人的名字及申请日期]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代本单位(个人)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手续时,需提供本单位法人(或个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抵押权人同意作废的证明(土地或房产有抵押时需提交此资料)(原件)

  6、房地产权证(共有证)或房屋权证(共有证)(复印件)

  7、死亡证明[复印件](权利人已去逝的需提交此份资料)

  8、亲子关系公证书或遗嘱[复印件](权利人已去逝的需提交此资料)

  9、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法院裁决的需提交此资料)

  二、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后登报声明流程是什么

  登报声明办理过程:

  土地证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一般是两个月,住宅用地土地证遗失登报声明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土地证遗失声明;

  2、由房管局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遗失登报申请材料,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通过审核就可以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温馨提示:请仔细寻找、慎重考虑,一经登报,该证即已作废,如再找到已无用。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证遗失后登报声明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流程是什么的介绍了,总而言之,在重要证件丢失后应及时按照流程办理才不会对财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