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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装修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工程造价调整方法

  杭州装修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工程造价调整方法

  装饰工程价款结算,是以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价为基础,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材料代用、材料价格变化、机械进退场费、二次搬运费、水电费用等按合同规定可以调整的内容作增减调整。杭州装修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工程造价调整方法介绍。

  装饰工程造价指数综合性强,需按一定的结构层次编制。首先应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投入品价格指数;其次在投入品价格指数的基础上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指数;再计算直接工程费指数、间接费用指数等;最后汇总编制不同结构类型的装饰工程造价指数。

  1、按竣工调价系结算

  承发包双方按当时的定额单价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的价格计算承包合同价。竣工时,依据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季度调价系数调整工程价。调价系数的计算基础一般为直接工程费。

  2、按调价文件结算

  承发包双方按当时预算价格确定承包合同价,在合同期内,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调整工程造价,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结算。

  3、按工程造价指数结算

  装饰市场的供求行情及价格水平经常波动,这给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带来了困难。编制工程造价指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如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协议,建议可采用投标价或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月份对应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与施工期造价管理部门每月发布的价格相比(加权平均法或算术平均法),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3%(含3%下同)、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5%、除人工、钢材外上述条款所涉及其他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8%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要素价格。

  在合同履行期间,已约定了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工程造价调整办法的,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造价;未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工程造价调整办法的,经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本意见第三条中的办法,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市、区建设工程管理的权限划分,在市(或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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