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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我们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需要有一定的认知的,毕竟是国际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另外我们买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的房屋的话,就更加需要关注相关的买卖的注意事项的问题的。那么,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

  1、《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长放土地证和房地产证。

  2、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虽然法律规定小产权的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发展。

  3、再加上低售价、低租金,成为低收入人群抢购小产权房的主要推动力。相较于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到了便宜的房子,实现了住房梦。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但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很多的风险:

  1、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也有一定影响。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4、监督管理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以上内容主要是讲述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以及房屋买卖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我们现在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话,我们一定要把握好相关的产权问题的,对于政策的问题我们也要实时关注的,这些都会涉及到我们的个人利益的问题,所以大家也要认真对于集体土地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