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的买卖是有合同的,一般出现纠纷,都是按照合同来执行,所以合同对于一套房子的重要性,我们都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合同也会出现纠纷,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权利;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出卖人与包销人的权利义务确定;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如何行使权利?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各方诉讼地位确定;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5、买受人以担保方式付款不成,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及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和注意,因为不少的黑心卖家会在合同上做手脚,对于我们购买的房子造成没有合法的使用权,给我经济造成损失,所以签合同了解清楚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