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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没来往继子继承房产法院改判,前任的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23年没来往继子继承房产法院改判!老丁生前自己没有亲生儿女。1999年他与丧偶的伍女士相识。2003年,他按揭买下黄浦江边的一套房子,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2004年,他跟伍女士领证结婚。伍女士带着女儿臧韵一起,住在老丁买的这套房子里共同生活。老丁生前曾有意将该房屋过户给臧韵,但直至去世也没有办理。有录音为证。老丁去世后,臧韵着手变更继父留下的这套住房的产权。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告诉藏女士,老丁还有一个继子吉先生。臧韵要把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需吉先生亲自到场。原来,早在1988年,老丁与案外人吉女士登记结婚,吉女士携其与前夫所生之子吉先生(曾更名为丁先生)与老丁共同生活。1996年,吉女士与老丁经法院调解离婚,吉先生随母亲吉女士生活。此后,老丁与吉先生未曾往来。日前,法院下达了再审判决书,将原审判决中继子分割遗产房屋35%的份额调整为10%。

  离婚后婚前任的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遗产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涉及到继承人的权益和义务。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来探讨一下离婚后前任的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房产。

  离婚后婚前任的继子女是否能继承遗产,取决于多种因素。

  1,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则无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需要考虑的是继父母是否有遗嘱。如果继父母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继父母没有遗嘱,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3,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已经离婚,且继子女由亲生父母中的一方抚养,那么继子女可能无法继承另一方的遗产。此外,如果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再婚,且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通常也无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尽管继子吉先生与老丁长时间没有往来,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仍然有权继承老丁的遗产。然而,在具体的分配上,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护各方的权益。对于臧韵的要求,需要遵循相关手续,确保各方的意愿和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