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

  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经常会有房主的房子在出租的状态中,房子有租户在居住,且租赁期限未到,房主因某些原因考虑把房子出手的现象,如果这类情况发生了,该如何处理呢?按道理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都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持有人将房屋产权转让他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产权人身份否定此前的租赁关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顺利、安全地对租赁物使用收获。但是这里指的租赁,是指有固定期限的租赁,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

  张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一年多才到期,张先生手续办完后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承租人并不想搬离。最后承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原业主及张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有租户的房子如何交易?

  需要提醒房屋持有人,如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吗?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还需要满足下方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