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你知道夫妻共有房产更名的手续是什么吗?

  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相互过户,是比较普遍的情况,那么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税费吗?有没有其它费用呢?其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中可以得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更名免征契税。那么,夫妻共有房产更名的手续是什么?

  一、什么是夫妻共有房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因此所谓的夫妻共有房产就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夫妻共同同有一栋房屋。

  而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对房产所有权有多种形式,具体如下:

  1、共同共有,即夫妻双方不分份额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权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购置、自建、交换的房产,以及继承所得的房产,而且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的房产。即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无视他方擅自处理。

  另外,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的规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因此在申请登记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按份共有,即夫妻双方按确定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

  各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各自的份额应该在共有关系产生时双方协商明确。另外,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整体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人的权利是对共有房屋整体,而不是某一部分。

  二、夫妻共有房产更名所需的材料

  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共有房产更名是需要这些材料的:不动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切记!前面所讲的材料都要求为原件,有时还有可能会需要两份复印件。

  一般来说,办理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地产交易)。不过,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么就要先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与公证。

  三、夫妻间房产更名的手续

  首先,如果是要在不动产权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是需要向房管局提供证明的,待说明原因后,才会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

  其次,夫妻双方需要带齐相关资料,登记表复印件。一般来说,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不动产权证印花税即可,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费的。

  最后,如果取得不动产权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