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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反诉状?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当人们在对房子进行出租或者是租房子的同时,都是应该要注重合同的签订,因为如果说没有活动的话后,就很容易就会产生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反诉状,大家应该要有着更多的了解,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也是应该有所关注和了解的,这样在后期如果出现纠纷,也能够做到有理可循。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反诉状?

  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二、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四、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五、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一、内容新颖。针对性强。结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针对各类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展开法律适用的论述分析,并对案件审理方法与技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三、全面梳理,系统性强。每一专题梳理了该类纠纷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涵盖了该类纠纷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依据。

  四、专家审读,权威性强。北京、上海、广东等调研能力较强的省高、中级法院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撰写。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审读把关,保证了内容的权威性。

  人们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反诉状可能都是应该已经知道了吧,在进行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正确看到上面的内容,应该要做到更好的保护和维护个人的利益才行,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有很多的,人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了,这样才能够让自己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