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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该归谁?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那么商品房70年后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土地有年限,房屋无时限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性的,而70年的产权限制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不是从办理产权证或者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得地时间便已经进入了70年土地使用权的倒计时中。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主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所以,购房者不用太过担心商品房70年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