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房本丢了怎么办?告诉大家补办流程!

  房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是指购房者依法对自己购买的房屋有使用,处分和的权利的有效证件,对于购房者来说房本是十分重要的证件,如果购房者不慎丢失了,要立即补办。那么购房者该怎么补办呢?

  一、备件

  购房者在发现房本丢失后就要立即以书面申报房本遗失的原因以及所购买的房屋的坐落,结构,面积,现状和产权人姓名,地址情况等。然后填写有关遗失房地产证书的具结书,凭借身份证和户口本和相关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购房者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因为房产档案馆会对购房者申请的遗失房本进行内部检查档案核实,并且由房产局出具一份临时收据,这笔费用主要用于缴纳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的费用。

  三、登报查明

  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对购房者申请的房本丢失进行核实之后,会出具相关证明给购房者去报社办理关于“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遗失声明”见报后六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房产局就会在报纸上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然后购房者就可以拿着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之前房产局出具的临时收据,身份证以及相关的材料到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公证手续。

  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两次登报的费用和公证的费用是由报社和公证处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来收取,这些费用都由购房者承担的。

  四、勘丈入册

  登记部门会提供测绘所关于房屋的勘丈和绘图,交由购房者核实,如果经过了购房者的确认,然后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房产局会对购房者提出从新办理房本的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和审批。

  六、缮证发证

  如果房产局经过审核同意批准了购房者的申请的话,经过缮证、校对后会对购房者发出一份领证的通知,购房者可以拿着这份通知和相关资料领取补办的房本。

  七、特殊情况

  有些特殊情况还需要提醒下,如果产权人已经去世的话,办理补办房本的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供经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或物业管理部门盖章、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同时还需要提供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和法定继承人相关的证明,然后需要在法定继承人都在场的情况下,经过上面所讲述的6个程序来补办房本。

  如果产权人是未成年的话,那么将由其监护人带着相关的资料和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等能证明是监护人身份的证件前来办理补办的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购房者在房本丢失后需要办理补办房本的流程了,如果购房者有事不能办理那就需要出具一份相关的委托书,委托可信任的人帮助办理。不过购房者还是保存好办理好的房本,不然在补办的过程中不仅浪费精力时间而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