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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买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已经成为很多购房者首选的付款方式。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具有贷款利率较低的优点。那么在宁波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适用于哪一类购房者?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在大市范围内(除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购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购买商品房首付款,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已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6、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在宁波申请公积金贷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