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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时间是什么时候?预征办法有哪些

  湖南有很多朋友们对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都困惑不已,感觉很是麻烦。其实不是这样的,土地增值税的缴纳也是有一定方式方法的,只要了解了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方法,缴纳起来也就比较简单了,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介绍吧。

  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时间是什么时候

  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湖南土地增加税的清算时间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南纳税人应自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1)湖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南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加税清算,纳税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湖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加税清算手续。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有哪些

  1、湖南土地增加税的计征方式分核实征收、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就是固定一个率,除非特殊情况不做清算。预征就是预先核定警戒增加率,后还需清算,预征率肯定低于核定征收率。不同房型有不同的土地增加税税率。土地增加税原则上一定要清算,达到85%以上销售的或者视同销售的必须清算。

  2、预征湖南土地增加税是在还没有正确计算出房地产项目增加率的情况下,为确保税款平稳,均匀的流入国库,而采取的预先征收土地增加税的办法。

  希望通过以上对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湖南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有哪些?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对土地增值税也有些许明白了。由于各地的管理规定会有些许差异,因此大家在办理时要按当地的管理要求进行缴纳,本经验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