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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有些问题还是需要我们来了解一下的。比如在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时,征收率是多少呢,我们要到哪个部门来办理呢,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来了解一下。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有关于厦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厦门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厦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1、在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的有关问题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9号)第十三款之规定: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定征收率的问题:(一)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为6%;(二)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核定征收率为8%;(三)无法准确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核定征收率为8%。

  2、在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十一款之规定:纳税人在存量房转让环节,无法按照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九条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8%的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并出具《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厦门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1、有关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2、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厦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厦门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土地增值税的缴纳也是我们需要缴纳的,如何来进行办理我们可以参考我们的介绍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