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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说到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其实不少的人都会存在一些疑问,就是对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是需要人们谨慎和小心的,注意这些问题,方便我们的办理。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3: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入。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对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实施,我们有了一些了解,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仍然有不少的问题是需要值得我们考虑的,特别是细节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谨慎,以免出现没有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