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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交纳一定要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条件,不少朋友们在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建议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流程,要根据当地以政策来进行交纳和办理。那么大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大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三: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四: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五: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入。

  六: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七: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大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3、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大连朋友们在进行土地增值税交纳的话,建议要先了解一下交纳的流程和办理细则,这样也是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大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连朋友们办理土地增值税交纳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