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定金是指什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可能一生之中只有这一次的买房经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买自己喜爱的房子。

  在买房子的时候,通常开发商会先让购房者交定金,但如果后期房子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时,开发商会以订金不是定金为由,不返还给购房者。对于定金和订金,他们二者的不同还是比较大的,那么到底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什么是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定金”交完一般是不能退的。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提醒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的内容,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