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没事!在这六种情形中可大胆的拒交物业费!

  看到这里,各位业主就有话说了:如果物业擅自提高了物业费并乱收费,也不能拒交物业费?如果真是这样,那生活真的太没盼头了。对此,小编要大声的告诉大家,不是的,在这些情形下,各位业主可大胆的拒交物业费。

  一、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还未收房的情形

  一般而言,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日期是从交房之日起计算的,即使因为业主的原因没有未实现交房,也要从业主应当收房之日起计算物业费。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瑕疵不能入住的,且也不是业主这边的过错,那么就应该当从交房之日到实际交房之日这段期间,业主是不用交纳物业费的,这笔费用应当由开发商交纳。如果业主有遇到向你收取物业费的人,那么就请大胆的拒交物业费吧,因为你占理。

  二、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

  根据院《物业服务纠纷解释》中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巧设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直接或间接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对这部分物业费可不予交纳。

  三、物业费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因而如果物业公司三年之内没有向你请求物业费交纳的,那么就要恭喜你,享有了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可不予交纳全额物业费。

  当然了,实际当中的情况则是,物业公司一般都会通过在单元门上张贴催告单的形式督促业主履行义务。如果迟延不交纳相关费用,可能会收到物业公司的律师函,以至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四、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是需要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业主在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这些文件。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这些文件,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五、没有与物业公司签署合同

  一般来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是在签署合同之后才生效的。因此物业费也要在签合同之后才需要交纳,如果没有签合同,业主就有权拒交物业费。

  六、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的,可拒交

  在生活中,有一些业主投诉物业服务差,从而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实际上业主是不能因为物业服务好坏,就随便拒交物业费的。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太差的话,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同时还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商更换物业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