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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地产合同有哪些内容?哪些合同可能会无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也会遇到一些需要签订合同的事情,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吧,签订二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好的选择,避免后期产生纠纷问题,购买房屋的时候,大家也是要和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那么买卖房地产合同有哪些内容呢,哪些合同可能会无效呢?

  一、买卖房地产合同有哪些内容

  1、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以房地产为标的,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其特殊和复杂的一面。

  2、合同是一方转让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另一方则以支付货币为对价,否则就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而是其他合同。

  3、合同处分的是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是附着于土地上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根据房地产权利一致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4、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要式合同。由于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以交付为标志,而是以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作为标志,也就是说该合同处分权利的结果是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为要件。

  二、哪些合同可能会无效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房地产买卖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由他们独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2、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所谓产权有问题,是指房屋的出卖人并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如果非产权所有人出卖房屋没有得到产权所有人的同意,无法提供同意证明书,则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地产合同内容以及哪些合同可能无效的介绍了,很多人其实对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存在一些错误的想法,总以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安心了,却不知道,其实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有可能是无效的,这对于买卖双方其实都是没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