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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误区?你知道吗?

  相信大家对于公积金其实并不陌生,因为工作入职中五险一金的“金”就是公积金。一般来说,目前员工缴的公积金大多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在购房的过程中用途是非常广泛的,不过也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个广泛所覆盖的范畴。今天小编就为购房者们介绍一下关于公积金的几个使用误区,快来了解下吧!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做购房首付

  许多购房者都认为既然住房公积金是企业职工的购房福利,那肯定可以用来付首付。其实,这是不对的!公积金的一般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误区二:子女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有些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是不够的,就想着用父母的公积金。事实上,各地政策对于子女购房使用父母公积金的规定其实并不相同,并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有的城市允许子女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自己的住房贷款,但是是有条件限制的;而有的地区则不允许,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公积金不可互用,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子女和父母分属两个家庭,是单独分开的。所以,具体能不能提取,还是需要看当地的政策!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者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是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

  对于普通的家居装饰、小修、中修等是不属于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的,所以在使用公积金进行住房装修前要确定自己的房屋的损坏程度在不在企业公积金的适用范围之内,如果不在那就要仔细考虑是否有装修的必要了。

  误区四:公积金的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按规定是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那么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五:未婚情侣可以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事实上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贷款,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跟主贷人一起参与贷款。但是男女朋友关系是不可以共同办理贷款手续的,如果一个人的额度不够的话,可以考虑申请组合贷款,只是申请时间可能会长一些。

  误区六:可多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想申请就可以申请的,对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次数,主要取决于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政策。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一般只能申请2次,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在达到两次使用标准后,第三次贷款申请就会被“驳回”,不予申请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了,公积金是国家为了减轻购房者的压力所设置的,但是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不少的。所以大家应该及时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使用公积金贷款,给自己的购房减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