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看你处于哪个阶段!

  买房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需要签订买房合同,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在发生纠纷时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购买者一定都要妥善保管才可以。但是如今还是有许多人因不小心把自家购房合同搞丢了该怎么办?购买合同的办理的手续很是复杂的,每个阶段的购房合同丢了,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

  这个时候是最简单的,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找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费用当然是购买者出,因为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过费用也不会太贵的。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拒绝。如果开发商拒绝该怎么办?

  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原因写明就行,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是保护的,因为购买者的过失,造成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一下就可以了。这也是,国家为什么一定要求购买者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就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事件发生。

  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你的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