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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应该避开哪些误区

  大多数小区都会存在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以及闹不完的琐事,业主会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与物业公司对抗。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很多原因,比如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态度差,业主找不到停车位,甚至是小区内出现违建等,那么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拒交物业费应该避开哪些误区

  1、并非是未居住使用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并非是未签物业合同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并非是原业主欠费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在日常生活当中,存在很多小区矛盾,不管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已经影响到居住品质的大事,都时常发生。在物业纠纷案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也是各种各样,一般来说业主没有办法选择物业,所以我们更要在和物业的交涉中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