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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物业交割注意事项,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况

  在进行物业交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忽略掉二手房物业交割注意事项,也不太重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况,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大家可以参考下面介绍,掌握一些物业交割可能会有的情况。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恰当的物业交割方法,也许以后效率和效果会好多。

  二手房物业交割注意事项?

  二手房进行物业交割时,要看一下到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比如房屋的交易形式等等,主要分为互换、信托、典当以及抵押。

  房屋交易形式:

  1、互换

  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房屋互换有两种情况:一是房产所有权的交换,交换双方的原有房产所有权转移到对方所有;另一种是房屋所有权不变,房屋使用权的调换。

  2、信托

  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

  3、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4、典当

  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权。出典人在典期内使用房屋要缴纳房租,出典人有权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赎回房惺,不付利息。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况?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例如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出售);

  4、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上面的介绍是二手房物业交割注意事项以及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况,如果大家愿意考虑这些内容的话,相信会有更高的效率。其实二手房交易本来就有很多注意事项和交易的问题,比如不知道如何交易,那么可以通过一些交易的流程,掌握各种交易的难度以及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等等,也许会有更好的交易效率。